景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亮点频现
西双版纳新闻网 编辑: 2015年09月28日 00:00
本报通讯员/谢先斌
景洪市自启动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”创建以来,牢牢把握各民族“共同团结奋斗、共同繁荣发展”的主题,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、团结、互助、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,面向基层、面向群众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,以机关、企业、乡镇(街道)、农场、村(社区)、学校为主阵地主渠道,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的新高潮,创建工作亮点频现,形成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■ 实施建设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教育基地”
在市委党校建设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教育基地”,建设宣传教育阵地。基地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、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和民族团结的重要性;重点加强“一条道路”、“两个共同”、“三个离不开”、“四个认同”、“五个维护”、“六观”的教育;在景洪市各民族专业人才和少数民族干部培养、培训中作出示范,充分利用党校资源优势,结合主题班的教学活动,着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、民族宗教政策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教育活动;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研究咨询中作出示范,安排民族学教授讲师讲授以民族宗教理论为主要内容的课程,每年至少安排16场次进乡镇、街道、农场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讲活动,使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入课堂、入心、入脑,在少数民族干部、统战干部和党外人士培训班中,重点安排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、统战理论和统战政策、示范州创建知识内容等。组织人员编写民族团结进步材料,将民族知识、民族政策、宗教政策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实施情况汇编成册,便于全市群众学习、了解、掌握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。
创建办工作人员表示,要让教育基地成为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阵地,成为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典范,成为各族同胞联络交谊的纽带,成为展示景洪市民族工作成就的平台,成为树立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形象的窗口。
■ 打造4个“民族团结文化广场”
把基诺山乡、景哈乡、普文镇、景洪农场的文化广场打造成为“民族团结文化广场”,将设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专栏,组建民族文化艺术队(社团)、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队。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文体活动,引导各族群众相互学习、相互欣赏、取长补短,建设中华民族共同文化价值理念,促进民族特色鲜明的各项活动深入开展。
■ 建设14个样板村样板生产队
在创建过程中,景洪市结合典型示范带动 “15885”建设工程,抓好示范村建设。在民族团结示范村、特色村的基础上,选取了10个村寨、4个生产队,重点突出改善人居环境、倡导文明生活、增强团结意识、提高生产能力,以“生产发展、生活宽裕、乡风文明、村容整洁、管理民主、关系和谐”为主要内容,打造“一乡一村、一场一队”民族团结样板村、样板生产队(组)。
- 相关阅读:
勐腊县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 2015-08-16
我州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推进会 2015-08-02
我州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州建设稳步推进 2013-09-19
高举民族团结进步旗帜 建设边疆繁荣稳定示范乡镇 2017-11-14
景洪市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 2014-08-11
打造美丽宜居新傣乡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 2016-06-20
勐遮镇曼洪村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[图] 2016-01-21
州市民宗局 检查民族团结示范州创建工作 2015-12-09
景洪市司法局扎实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州建设 2016-04-24
瑶区乡民族团结进步和边疆繁荣稳定工作成效显著 2015-11-12
一生版纳一…
从1953年到1992年,外…